| 2006-10-30 来源: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汇编 一、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项贷款担保绿色通道
1.通道简介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项贷款担保绿色通道(以下简称“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系指为了促进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解决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问题,在中关村管委会指导推动下,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具体承办的专项贷款担保业务。担保公司为此项业务设置专门的审批程序,提供快捷的担保服务;贷款银行提供快速的担保贷款审批通道并执行基准贷款利率;中关村管委会为此项担保贷款设置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补贴部分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对技术成长性好、符合政府产业发展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企业,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2.优惠内容 (1)申请企业在取得管委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贷款资格许可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的会员资格后,担保公司将免初审程序,并在企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2)协作银行对“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项目按“见保即贷”程序审批担保贷款,并执行基准贷款利率; (3)获得“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担保贷款企业可享受中关村管委会贷款利息率50%和1%担保费的政策性补贴; (4)对于技术成长性好、属于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可通过适当方式从集成电路设计专项扶持基金中予以一定资金支持。 3.如何申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项贷款 (1)申请条件 ①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②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技术、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③取得中关村管委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贷款资格许可; ④取得《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认定的入会会员资格; ⑤拥有健全有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⑥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相关财务指标均在担保公司可接受的范围内; ⑦经营状况良好,且在申请贷款担保时已取得销售合同定单; ⑧企业能够提供担保公司可接受的反担保措施,且主要经营者愿意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2)申请贷款担保的目的、额度和期限 入围“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企业申请贷款担保的目的为补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申请单笔贷款担保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3)“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的基本业务流程 ①资格认定程序 ※申请“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贷款担保企业必须首先取得中关村管委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贷款资格许可; ※申请企业如不是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须向信用促进会秘书处提出入会申请,并接受信用促进会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信用评级。获得ZC1,ZC2或ZC3信用等级的企业可成为正式会员。 ②贷款担保申请与审批程序 ※申请企业在取得资格认定后可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填写《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项贷款担保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担保公司在收到齐备的《申请书》和相关文件资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出具《评审报告》提交公司决策部门审批; ※担保公司审批通过后,协作银行按“见保即贷”程序审批担保贷款。 ③签约与保后管理程序 ※协作银行审批通过后,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合同,并一次性交纳担保费和评审费; ※获得担保贷款企业应主动配合银行和担保公司做好贷后管理工作,接受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的信用监督,按期履行付息还款义务; ※对于技术成长性好、属于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如短期内确有资金短缺压力,经担保公司向中关村管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请示协商,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集成电路设计专项扶持基金支持; ※获得“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担保贷款企业应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如有担保需求可按程序向担保公司再次提出申请; ※获得“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担保贷款企业如发生代偿,担保公司先代企业向银行履行全部债务清偿责任,然后启动对违约企业的追偿程序。 ④补贴申请与审批程序 ※企业获得“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担保贷款后,可向担保公司申请利息与保费补贴。企业需填写《“集成电路设计绿色通道”项目利息与保费补贴申请书》(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连同所缴纳的担保费发票和利息息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财务章)交担保公司审核; ※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报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处审批; ※中关村管委会审批后,按核准的金额向担保公司拨付利息和保费补贴资金,并委托担保公司向申请企业转拨付。 (4)办理机构 ①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贷款资格许可与政策咨询机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处联系电话:82690521,82690520 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格认定代办机构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2148866–157,156 ③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资格认定机构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秘书处联系电话:62148866–157,156 ④贷款担保和补贴申请受理与审核机构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2148866–157/156 ⑤首批经办银行为《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发起人,承诺按“见保即贷”程序审批贷款,并执行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经办银行。 二、中关村软件企业外包业务贷款担保绿色通道
1.通道简介 软件企业外包业务贷款担保绿色通道(以下简称“软件外包绿色通道”)系指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针对软件企业外包业务的特点,专门设计的快捷、便利的专项融资担保业务服务。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委托北京市国际技术贸易协会、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软件外包绿色通道”企业资格认定。 2.优惠内容 申请“软件外包绿色通道”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便捷服务: (1)企业一经取得“软件外包绿色通道”资格,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将免初审程序,并承诺在企业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2)协作银行对获得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担保的“软件外包绿色通道”项目提供快捷的贷款审批通道,并按基准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 (3)获得担保贷款的“软件外包绿色通道”企业确有困难的,可向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提出利息和担保费补贴申请; (4)享受国家和北京市出口企业相关政策。 3.如何申请 (1)取得“软件外包绿色通道”企业资格的基本条件 为了取得“软件外包绿色通道”企业资格,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必须具有明确的软件外包业务; ② 具有近两年海关报关记录; ③ 外包合同业经市外经贸委合同登记; ④ 园区企业必须是《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的正式会员; ⑤ 非园区企业须经《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认可的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且信用等级应达到入会企业的标准。 (2)企业申请专项贷款担保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在取得“软件外包绿色通道”资格后,可直接向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提出贷款担保申请、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 必须是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② 经营正常、且在近期内不出现连续亏损; ③ 拥有健全有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④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比较规范,各项财务指标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⑤ 申请担保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单笔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 ⑥ 应提供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且企业主要经营者愿意就此项贷款担保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3)企业如何取得“软件外包绿色通道”资格 为了取得“软件外包绿色通道”资格,申请企业必须做以下两个认定: ①软件外包企业资格认定 申请企业在软件中心网站(www.bsw.gov.cn)上下载《“软件外包企业绿色通道”企业推荐表》,打印填写后报软件中心,由软件中心商技贸协会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核发推荐表。 ②信用资格认定 园区企业如果不是《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需向《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秘书处提出入会申请,并接受《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信用评级。获得信用中介机构ZC1,ZC2或ZC3信用等级的企业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同时取得“软件外包绿色通道”信用资格。 非园区企业须到《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认可的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且信用等级应达到入会企业的标准。 (4)申请“软件外包绿色通道”贷款担保的基本程序 ①持《“软件外包绿色通道”企业推荐表》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证书或《信用报告》(非园区企业适用)向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提出贷款担保申请,并填写《“软件外包企业绿色通道”委托贷款担保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②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在接到申请企业提交完整的《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并报公司决策部门审议批准; ③在正式批准企业的贷款担保申请后,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向协作银行发出《“软件外包企业绿色通道”担保意向书》; ④协作银行收到《担保意向书》后,按专项担保贷款审批程序快速审批企业担保贷款申请; ⑤协作银行批准企业担保贷款后,企业与协作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与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并一次性交纳担保费和评审费; ⑥企业在获得担保贷款后,如有贴息、贴保费需要,应及时填写《“软件外包绿色通道”企业贴息、贴保费申请表》(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申请表连同已缴纳的保费发票和利息单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财务章)交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具体贴息比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定; ⑦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负责利息和保费补贴申请的审核、申请和拨付事宜; ⑧获得担保贷款的企业须接受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和协作银行的日常跟踪管理,以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 ⑨如果企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有继续融资的需求并符合“软件外包绿色通道”申请条件,可按以上程序再次提出申请; ⑩如果企业不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先代企业偿付所欠银行贷款,然后启动对违约企业的追偿程序,并给予违约企业及当事人相应的失信惩罚。 (5)办理机构 ①“软件外包绿色通道”资格认定机构 ※北京市国际技术贸易协会 联系电话6525 2214 网址:www.bjfetc.gov.cn ※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82331717-887 网址:www.bsw.gov.cn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62148866– 157,158 网址:www.zgc.gov.cn ②“软件外包绿色通道”贷款担保受理与审批机构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 62148866-157、158 ③ 协作银行 首批承办“软件外包绿色通道”担保贷款的银行为: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西城支行 联系部门:客户部 联系电话:68002190,68002192,68002196 ※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部 联系部门:信贷管理部 电话:68945858 传真:68945866
三、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1.“绿色通道”服务对象 “ 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 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留学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在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国内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是指由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留学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2)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2.受理基本要求 (1)申请企业创办时间原则上在三年以内; (2)申请企业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技术成长性好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3)申请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和管理团队具有一定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 (4)申请企业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5)申请担保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和详细的用款商业计划书; (6)申请企业应具有充足、饱满的商业合同、销售协议; (7)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技术持有人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纪录,并自愿披露个人资产信息和信用状况。 3.相关说明 (1)担保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 (2)担保额度 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0万元以内。 (3)担保费用 担保年费率1%; 评审费率0.3%; 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目前年利率为5.31%; 园区管委会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全额贷款贴息、补贴保费,评审费由企业自行负担。 (4)反担保基本要求 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技术持有人承担相应的个人连带责任。 4.操作流程 (1)申请企业可自行申报或由各园管理机构、企业所在孵化器(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中关村国际孵化器公司、北大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集中申报。申请企业应首先取得由中关村管委会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格证明,担保公司向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 (2)担保公司在收到齐全的申请资料后正式进入详审阶段,及时组织银行信贷部门进行联合评审,安排对企业的实地考察;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审程序;出具最终担保意见。 (3)银行根据担保意见批准贷款后,担保公司将与银行签定《保证合同》,与被担保企业签定《委托保证合同》和其他事先约定的合同及《个人连带责任合同》,担保费、银行利息由管委会按季度向担保公司直接拨付,评审费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4)企业在获得担保贷款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担保公司递交财务报表。担保公司将定期会同贷款银行对被担保企业进行保后管理。 (5)在企业还贷并按期解除担保后,如果继续有担保需求,可按照工作流程向担保公司再次提出担保贷款申请。 (6)如果企业按时还款有困难,经多方努力仍不能按期还款并产生逾期,担保公司先履行担保责任,担保公司与企业所在园区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对发生代偿的企业实施追偿。担保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并保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或技术持有人的个人连带责任的无限追索权。 5.所需材料 (1)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格证明”所需材料 (提交中关村管委会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留学人员身份证明 ⑥护照 ⑦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明 (2)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格证明”所需材料 (提交中关村管委会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留学人员身份证明 ⑥护照 ⑦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明 (3)申请担保贷款所需文件资料清单 (提交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一式三份) ①《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加盖公章);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概况、技术和管理人员介绍、机构设置、投资项目或产品介绍(技术和市场分析)及销售预测和成本预测、项目的回报率及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③中关村管委会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格证明;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有当期的工商年检章,并加盖公章); ⑤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贷款卡、新技术企业认证书、公司章程和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⑥近两年和近期三个月财务报表、期末会计科目余额表和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复印件并加盖财务章); ⑦项目及用款商业计划书; ⑧企业主要产品技术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⑨企业经营场所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⑩未完成的和将要发生的业务销售合同(复印件); ⑾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⑿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护照、学历和学位证明; ⒀具体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⒁董事会决定的对外借款决议; ⒂企业认为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它相关材料; 6.“绿色通道”服务机构 (1)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62148866转156、157、158; (2)中关村管委会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联系电话:82691716,82690613,82690408; (3)北京市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联系电话:82898098; (4)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2966188; (5)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联系部门:信贷管理部,联系电话:68945892,68945858-9012; (6)中国光大银行西城支行,联系部门:客户部,联系电话:68002190,68002192,68002196。 7.首批参与合作的银行 (1)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2)中国光大银行西城支行
四、中关村规模性高成长企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瞪羚计划)
1.计划简介 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被称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歌德巴赫猜想”。为破解这一难题,改善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环境,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制定了“瞪羚计划”。 “瞪羚”是一种善于跳跃和奔跑的羚羊,业界通常将高成长中小企业形象地称为“瞪羚企业”,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中关村科技园区拥有一大批处于高速发展中的“瞪羚企业”,他们2002年的技工贸收入总和超过500亿元,平均增长率接近60%。但是这批“瞪羚企业”的产业发展资金匮乏,融资渠道十分狭窄。制定“瞪羚计划”的目的就是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瞪羚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跳的更高,跑的更快。“瞪羚计划”的设计原理是:将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担保贷款业务进行有机结合,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凝聚金融资源,构建高效、低成本的担保贷款通道。“瞪羚计划”每年可帮助园区“瞪羚企业”解决超过5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2.企业基本条件 (1)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经济指标界定:以企业申请“瞪羚计划”上一年度实现的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及技工贸总收入和利润的同比增长率作为界定标准。企业的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定在2000万元–5亿元之间,其中又分三个级别:总收入在2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3)企业必须接受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指定的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信用等级要达到ZC3以上(含ZC3),并加入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接受信用管理。 3.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设定 (1)担保贷款额度设定: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最高担保贷款上限为1000万元;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最高担保贷款上限为2000万元;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在1亿元–5亿元的企业,最高担保贷款上限为3000万元。 (2)担保贷款期限设定:担保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优惠措施 (1)获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的贷款贴息。 (2)进入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的快捷担保审批程序,简化反担保措施。 (3)进入协作银行的快捷贷款审批程序,获得利率优惠。 5.信用奖惩措施 (1)信用奖励措施:实行“五星级”评定制度。企业首次获得“瞪羚计划”支持,即被评定为“一星企业”,贷款贴息率为20%;以后每完成一个年度的履约,增加一个星级,贴息率增加5%;最高达到“五星级企业” ,贴息率最高为40%。同时协作银行也依据上述评定规则,给予“瞪羚企业”贷款利息下浮优惠,“一星企业”执行基准利率,每增加一星,利率下调2.5%,最高下调10%。 (2)信用处罚措施:企业若发生与“瞪羚计划”相关的违约行为,在担保公司和银行对其追偿的基础上,给予降低“星级”处罚,并视情节轻重,可向社会公布其失信行为,乃至开除出信用促进会。 6.业务主体及其职责 “瞪羚计划”的业务主体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信用评级机构和协作银行。 (1)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监管“瞪羚计划”的实施,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2)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负责受理“瞪羚企业”的担保申请和资格认定,提供快捷担保服务,实施在保管理和违约追偿,代办贴息业务。对不能给予担保的项目,需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做出说明。 (3)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对“瞪羚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和“五星级”评定,负责对其指定的信用评级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4)信用评级机构负责对“瞪羚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对企业的信用疑点必须进行深度调查,并有义务将相关情况告知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对不能评为ZC3的项目,需向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做出说明。 (5)协作银行负责向获得担保的“瞪羚企业”发放贷款,实行“见保即贷”,执行优惠利率。
五、中关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配套资金
1.基金简介 为鼓励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活动,落实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地方配套50%的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区特设定“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配套资金。每年配套资金使用规模按照上一年度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金额的50%制定来年资金使用计划,在此基础上容许年度计划做上下微调。配套资金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经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推荐、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受理部受理审核、并获得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项目,园区管委会以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按创新基金资助金额的50%配套资金支持。 2.资金使用的操作程序 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经推荐获得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项目,需要: (1)提交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材料; ②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批准无偿资助的企业名单; ③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书; ④经过认定的企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2)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科技园、亦庄科技园管委会以及海淀数字园服务中心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项目受理、审查工作;企业也可按领域将申报书报送各行业协会(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负责受理微电子企业项目,北京IT专业人士协会负责受理通讯、光机电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企业项目,北京新材料中心负责受理新材料领域企业和中关村生物医药协会负责受理生物医药企业项目,计算机和软件企业的项目直接由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处受理。) (3)由各园区和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形式和技术进行初审,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技术创新作出评价,提出项目推荐意见,报送管委会产业发展处。 (4)中关村管委会是基金的推荐单位,产业发展处作为管委会代表,对各园区和行业协会提交的企业申报材料,按领域对企业的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地方政府提供或承诺的支持资金进行核实,并填写《项目推荐意见表》。 (5)中关村管委会的受理截止时间为一般项目10月15日,招标项目8月31日。 (6)审查完毕,由企业按照要求上报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7)基金申报材料填写要求请查阅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3.项目的跟踪管理和验收 承担单位应依照项目合同书有关条款,自觉接受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监管,并按期进行项目验收。 4.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 昌平园管委会 89701437/69746874 89701436 丰台园管委会 63736081/63717802 63727179 电子城管委会 64383227/64339797 64360367 亦庄科技园 67881313 67881476 德胜园管委会 88087469/88064384 88064187 健翔园管委会 67310709 67329045 海淀数字园服务中心 68915729/30/31 68915729 中关村生物医药协会 62092490 62092515 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 82001850/48/49 82001030 中关村IT专业人士协会 82649408 62527485 北京新材料中心 62341509 62333998 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处 82690520 82690520 六、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推动中关村地区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是对经过选择的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跟进投资资金。首期资金规模为7000万元。 1.投资原则 投资的项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范围为中关村科技园区; (2)以创业期的企业为主; (3)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投资占投资公司项目投资额的5-20%; (4)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单笔投资额为10万元-100万元。 2.运作模式 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将采取以下两种模式进行运作: (1)委托已认定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 ①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将委托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一定的标准去审查创业投资机构的资格。认定创业投资机构资格的主要条件有: ※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以上; ※公司的运作规范(如具有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高效灵敏的投资决策程序,具有很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有成功的投资案例,或者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有良好的业绩纪录。 在上述条件中,如果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业绩极为突出,或者具有来自海外背景的管理团队,则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与认定的创业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③当创业投资机构选定项目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比照优先股的方式,委托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跟进投资。 比照优先股的含义是指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不参与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④投资收益和损失的分配。 如果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跟进投资的项目发生破产清算,则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投资比例,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损失;如果投资成功取得回报,其跟进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按照5:5的比例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创业投资机构之间进行分配。 (2)委托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与已成立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机构合作,运作方式同(1)中的②、③、④。 3.申报须知 (1)对投资合作对象的基本要求: 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②主要经营范围以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为主; ③公司运作规范,对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项目人员具有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④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有良好的业绩纪录。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都可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提交《合作意向函》。 (3)具有合作意向的创业投资机构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①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②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 ③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④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⑤提供一份《公司情况介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创业投资机构的股东结构; ※创业投资机构主要从业人员的资历; ※创业投资机构对高层管理人员和项目人员的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 ※创业投资机构的经营业绩; ※创业投资机构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投资设想(应包括重点投资领域、行业和投资规模等)。 (4)有意向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准备10份包括所有文件的全部材料,提交给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处。 (5)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公开评审,最后确定合作对象,并通知创业投资机构。 (6)各创业投资机构准备有关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封面格式 封面应标明下列内容:公司(或有限合伙)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填写顺序、目录 创业投资机构应按操作指引中的顺序准备文件,并列出目录。 ③请一律用A4纸张准备全部文件。 联系电话:82690614 传真:82690506 E-mail:fkyv@zg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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